桂财库〔2023〕39号
有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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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自治区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桂财库〔2017〕98号)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开展“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公开招标,确定2023年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和存放比例。同时,根据招标结果开展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一、二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现将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结果、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一期)、(第二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结果
2.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一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结果
3.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二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结果
序号 | 中标银行 | 中标存放比例(%)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9.7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9.7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7.5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9.5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6.3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5.5 |
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5.0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4.3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5.8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4.7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4.4 |
12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2.9 |
1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1.6 |
1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4.2 |
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1.0 |
16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7 |
17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2 |
18 | 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
1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