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 年 5 月 23 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40,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6,833,913 股的比例为 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95

元/股,最低价为 15.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9,438.87 元(不

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价格不超过 2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3-029)。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40,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6,833,913 股的比例为 0.0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95 元/股,最低价为 15.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809,438.8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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