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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城关镇居民杨老太在女儿们的搀扶下,一家人高兴地离开了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今年76岁高龄的杨老太,身体一直硬朗,膝下有一个儿子,五个女儿。今年六月份,在子女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杨老太将几人诉至法院,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案件被分到城郊法庭后,承办法官李贡亮当即向几位子女了解情况,得知杨老太的老伴已经去世,老人现有居住的房屋,且老房屋拆迁所得的拆迁款均在老人手中,老人不存在缺钱的情况,几个女儿也均表示愿意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子女愿意赡养,又不缺钱,老人又为何起诉呢?了解到情况后,李法官注意到杨老太此次起诉目的应该不是索要赡养费,遂将双方通知到法庭内询问具体情况。刚进行调解时,老人拒绝沟通,只表示不需要几个女儿照顾,给钱就行。沟通无望,李法官将老人的几个女儿叫到一旁。女儿表示,愿意将母亲接家中赡养,但不愿拿钱,因为老人花钱大方有钱存不住。家中还有一个侄子,正是适婚年龄,因侄子父母离婚的早,哥哥也经常不在家,无人为侄子操心婚事。李法官意识到了案件的突破点,即找到杨老太,问是不是担心孙子的婚事?杨老太太也终于吐口,说是害怕手里的钱不够给孙子办婚事,所以才找几个女儿要赡养费。法官当即又和几个女儿沟通,女儿都表示愿意给侄子结婚多拿些钱,也愿意赡养母亲尽孝。于是在李法官的调解下,杨老太表示愿意将拆迁款全部用于孙子的婚事,不足的部分由几个女儿填补。最后一家人言归于好,笑着走出法庭大门。至此,该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田保庆 边丽娜 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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