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17794-2008)》在原版的基础上做了一些调整:按燃烧性能分为Ⅰ类和Ⅱ类制品,Ⅰ类制品氧指数指标不小于32%且烟密度不大于75;Ⅱ类制品氧指数指标不小于26%。规定了制品用于建筑领域时其燃烧等级应不低于GB8624—2006C级;对表观密度的指标做了修改;修改了导热系数指标;修改了原标准中透湿系数和湿阻因子的指标;规定尺寸稳定性要求为板状制品长、宽、厚方向变形的平均值及管状制品长度和壁厚变形平均值不得超过标准的要求;取消了管状制品撕裂强度要求;取消了制品耐臭氧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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